争创文明城市 共享文明成果
本报讯(记者杨彧)8月28日,太原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作为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该条例针对当前在文明行为基本要求、维护公共秩序、爱护环境、文明生活、文明交通等方面需要大力倡导和进一步规范的内容等进行了规定,并将建立不文明行为信用惩戒和公开曝光制度。
7月15日,太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大会提出,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的层次和水平,着力推进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乱象三项整治和市民素质提升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太原在全省的首位度、在全国的知名度,增强市民的幸福感和自豪感。
文明交通是展现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窗口。近一个月以来,太原市开展了文明交通综合治理行动,四套班子领导和机关干部、青年志愿者走上街头,发放《文明交通倡议书》,引导广大市民自觉维护文明交通秩序;56项治理任务被具体分解到20个部门,合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交警部门重点整治开车接打电话、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据统计,已抓拍录入“拨打接听手持电话”4434条、“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8.61万条,查处“黄色禁停标线违法”2.46万起,查处“不礼让斑马线违法”2252起。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太原市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市政府督查室对市政务中心及各县区政务中心问题整改及服务环境建设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报市政府,纪律作风问题转执法部门严肃处理。
市食药监局督查企业712家,发现存在问题79家,对卫生不达标的企业责令立即整改;对不亮证、未公示投诉举报电话、未设置文明就餐提示牌的要求两天整改完毕。
照明管理部门共完成12条街巷老旧照明设施的整治工作,更换灯具353套,更新电缆200余米,安装钢缆300余米,全市范围内照明设施老旧、发生故障频率较高街巷的照明设施已整改完毕。
迎泽区以打造柳巷示范片区为目标,重点对占道经营、噪音扰民、露天烧烤等“十乱”现象实行24小时不间断执法管控。区执法分局组建了机动大队,两个机动中队交叉执法,每月互换一次,发现问题,立即处置。
争创文明城市、共享文明成果。为广泛动员市民参与创建活动,太原市数字城管中心与市文明办联合推出系列“创城微手册”,累计发送信息110万条,阅读量突破20万人次。坝陵桥街道“小红帽”志愿服务中心成立一个多月来,已吸纳360多名志愿者,开展敬老、关爱残疾人等服务。据统计,该市志愿服务网络系统注册志愿者达8万余人。
■背景链接
1 全国文明城市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每三年表彰一次,太原曾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2 全国文明城市是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
3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要包含:一、牢固的思想道德基础,包括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培育文明道德风尚;二、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包括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三、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
转载于:山西日报
责任编辑: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