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程国媛)在接到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回头看”》文件后,太原市认真研究,5月下旬对“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督办问题整改情况、燃煤小锅炉淘汰等展开“回头看”,做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罚,督促清理整改到位。
依照要求,在2017年工作基础上,太原市将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再排查,对2017年排查发现的“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对生态环境部(原为环保部)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期间,督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按照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对燃煤小锅炉淘汰完成情况进行再排查。“回头看”及“散乱污”企业再排查情况,将在太原市政府官方网站“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专栏中进行公开。“回头看”活动将持续至6月30日。
生态环境部将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包括太原市在内的“2 26”城市开展督查,对“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督办问题整改情况、燃煤小锅炉淘汰情况进行抽查。生态环境部明确,在“回头看”督查中发现符合量化问责规定的“散乱污”企业排查不彻底、死灰复燃或新增“散乱污”企业等问题,以“新发现”问题计;对“回头看”中督查发现督办问题未整改到位,2017年排查的“散乱污”企业未完成清理整治等问题,以“未按要求完成交办问题整改”问题计,并将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要求,适时对符合量化问责条件的地区启动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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