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记者从太原市人社局获悉,新出台的《2017年太原市行政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实践锻炼的实施方案》明确:太原市行政机关2017年新录用公务员,从新录用公务员报到之日起,必须到基层锻炼3个月。
太原市公安局2017年新录用公务员实践锻炼的基层单位是太原市公安局所属派出所,从事岗位主要是直接服务群众或重点工作的一线岗位。其他行政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实践锻炼的基层单位是乡、镇(街道办事处),从事岗位主要是直接服务群众或重点工作的一线岗位。
基层锻炼期满后,由各招录机关(招录县、市、区)会同基层锻炼单位组织开展考核工作,重点考核基层锻炼人员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公共服务、调查研究、沟通协调、处理事务等方面能力。基层锻炼情况将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严格实行基本能力认证制度。 (秀娟 冬梅 富栋 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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