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程国媛)记者11月25日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山西省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获悉,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向我省转办第十八批群众举报案件共91件。
第十八批案件中,太原市29件、大同市6件、朔州市11件、忻州市3件、吕梁市13件、晋中市10件、阳泉市2件、长治市7件、临汾市6件、运城市4件。从污染类型看,涉及大气42件、水20件、土壤41件、噪音12件、生态18件、辐射1件、其他26件。从行业类型看,涉及采矿10件、畜禽养殖5件、非金属加工制造1件、钢铁3件、化工2件、建筑7件、垃圾处理11件、煤炭10件、石化焦化1件、水泥玻璃2件、污水处理厂2件、医院1件、有色金属1件、制药2件、住宿餐饮娱乐业8件、其他25件。重点关注举报案件23件,其中太原市4件、大同市2件、朔州市2件、忻州市1件、吕梁市4件、晋中市6件、长治市1件、临汾市1件、运城市2件。
截至11月24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累计转办了十八批共1409件案件,目前各市均在积极调查处理群众环境举报案件。
来源:山西日报
责任编辑:向斌